社保合规的几种方式存在的问题分析

01. 让员工声明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解决方式为什么无效?
劳动合同特殊条款处理
• 让员工签订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的保证书          • 以员工在外地、农保等为由          • 约定基本资,按基本工资缴纳等
避免无效条款,社保缴纳的“法定强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根据国务院令第35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02. 企业委托以社保代缴公司员工的名义缴纳方式存在欺诈风险
本质是虚构劳动关系,但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
03. 《劳务派遣》能否成为避风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二十二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
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第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04. 非全日制用工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05. 部门承包能否实现社保风险转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06. 退休返聘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07. 灵活用工
劳动关系转换为服务关系
灵活用工:个人、个体、公司(包括小微企业)等。
1. 例如:通过响单单平台,提供服务方为经营者,能有效避免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2. 处理方式比较灵活,是否缴纳社保以及如何缴纳由提供服务者自行选择。非法定强制义务。
“《社保法》第十二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
3. 与劳务派遣、内部承包等社保转嫁但未实质减少社保费用相比,通过响单单平台转换灵活用工方式能真正起到降低和减少社保的目的。
4. 电子商务经营者可充分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月不超10万的免税政策,个税亦具备筹划空间。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